1、北京世纪同舟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我司)提供的收费服务用户均可要求开具发票。为了保证发票开具的准确性,请提交发票申请时,填写发票所需的抬头及邮递地址。我司默认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的开具,如果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,请提前跟咨询顾问沟通解决。
2、为了避免往来麻烦,原则上所有咨询事项完成后,会给您开具全额发票。因客户要求分批开具发票的,后期如发生退款事宜,发生的票面损失需要由您承担。我司财务会根据发票申请,开具发票并递送。我司开具发票时间是每周四开具一次发票。
3、请您注意开票的时间,我司承诺您的咨询服务完成后180天内,均可申请发票,超过时间后我司不再支持开票,请您谅解。
4、请仔细核对发票信息,发票一旦开具,因您填写的信息错误导致发票的错误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,如需再度开票,需要您承担往来快递费用,请谅解。
1)发票邮递费用由我司全部承担,无需您另行支付邮递费。
2)请您及时查看快递信息,如您未收到发票,我司查实物流情况为已签收,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;您若在发票遗失情况下再次需求发票的,我司可以提供盖有公章的发票底联复印件或是传真,但相关快递费用则须您自行承担。
3)如发票被退回,我司则不再免费提供重寄。若您需要重新进行邮寄,我司将通过到付方式为您重新邮寄,由您承担本次的邮寄费用,请您谅解。
4)我司对于超过一个年度的发票重寄申请将不在支持。